山东vocs治理环保公司(山东vocs治理工程项目)
1.山东vocs治理工程项目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和北京市等七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省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规定了“两高”项目源头防控、散煤治理、锅炉炉窑综合整治、VOCs污染治理、机动车和油品等移动源污染治理、秸秆禁烧、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等8大重点领域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有关保障措施。
2.山东vocs治理项目
山东省区域性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固定源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三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控制指标,国家或山东省有相关标准及监测方法的,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火电厂、钢铁工业、建材工业、锅炉、饮食业油烟、生活垃圾焚烧及火葬场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上述企业或生产设施按山东省或国家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源 stationary source
燃烧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通过排气筒向空中排放的废气污染源。
3.2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3.3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审核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或生产设施。
3.4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15 K,压力为101 325 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5
炉窑干燥尾气 dry tail gas for kiln and furnace
利用炉窑产生的热烟气,掺混一定量的新鲜空气,对物料进行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benchmark exhaus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排气量上限值。
3.7
氧含量 oxygen content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8
核心控制区 core control region
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的区域,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3.9
重点控制区 key control region
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敏感度较高的区域。
3.10
一般控制区 general control region
人口密度低、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生态环境敏感度相对较低的区域,即除核心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划分
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三个因素,将全省区域划分三类控制区,即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划定,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2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2.1 新建和现有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所在控制区执行本标准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部分行业、工段还应按所在控制区从严执行表2中的相应排放浓度限值。
4.2.2 核心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表1中的“核心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
3.山东vocs治理一厂一策专家库
河北:全面实施国六,国三淘汰6月底收尾!
近日,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其中对货运行业提出这些要求:鼓励淘汰国四,6月底前国三淘汰收尾;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开展路检路查;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措施全文如下。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就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控车、增绿,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蓝天保卫战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实现了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与能源消耗总量高并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不够合理,4个城市空气质量仍排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夏季臭氧污染问题突出,工业污染排放点多面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艰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十条措施”作为认真贯彻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抓手和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重中之重,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完成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3%以上的全年目标任务,唐山市、邢台市退出污染城市后十名,全力以赴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强化碳汇交易,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产业准入政策和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动钢铁行业短流程改造,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审慎发展石油化工等项目。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淘汰4.3米焦炉,关停部分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
严格控制钢铁、火电、化工、炼油、建材等重点行业耗煤量,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加快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力争天然气消费196亿立方米。2021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稳中有降。
(二)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强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年底前在产企业全部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没有实现铁路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推进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全面超低排放改造,努力实现超净排放。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2021年50%以上企业完成提升改造。
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组织开展现有VOCs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自查,对标先进高效治理技术实施深度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三)强化散煤替代和煤质管控。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应改尽改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边远山区和坝上地区,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光伏太阳能等取暖方式,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扫尾。加快推进无煤区建设,2021年年底前雄安新区达到无煤区要求。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强化散煤质量抽检,散煤销售网点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综合运用红外报警、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强化电厂、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等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驻厂员制度,持续开展炉前煤质监测监管,严禁使用劣质燃料。
(四)加快“公转铁”工程建设进度。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85%以上。推进具备条件的港口大宗散货港区接入集疏港铁路,提升港口焦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铁路运输比例。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提高货物直达港口运输能力。
(五)加强柴油货车排放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1年6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鼓励新增和更新为新能源机械。
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减少排放量。扎实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现超标车辆排放检验、维护修理的闭环管理。定期动态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指导健全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实施进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等“退后十”城市及雄安新区等城市建成区、冬奥会赛区新增及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通道城市比例达到80%。城市建成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出租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换叉车全部采用新能源。
(六)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度。每月对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措施,立行立改。
(七)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路面扬尘管理。实施降尘量月度通报排名,设区城市、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月。严格贯彻《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督查执法,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推动城市和县城、重要集镇“黄土不见天”,有效减少本地尘源,降低扬尘污染。以城市和县城为单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全覆盖,科学建成建筑垃圾堆卸地。
(八)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加强VOCs和NOx协同控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有序推进企业产品切换。强化涉VOCs企业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严禁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引导设区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季错时作业。
(九)强化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督,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禁止秸秆垃圾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监督管理,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严密部署、压实责任,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十)加强矿山扬尘深度整治。有序推动合法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对标现代化矿山开采模式,推动矿山资源规范开采、集约开采、绿色开采。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各种物料入棚进仓,运输通道硬化防尘,进出车辆苫盖冲洗,开采、加工作业区污染物达标排放。2021年完成625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限期停止城市地下采煤作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修订完善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惩、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和组织处理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体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到月到县(市、区),实施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4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唐山、邢台市实现2021年“退后十”,石家庄、邯郸市实现2022年“退后十”。省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协作。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支持“退后十”城市及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省级对“双代”的补贴政策。推动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支持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三)强化督察执法和考核问责。围绕1月-2月重污染天气频发、4月扬尘污染、5月-9月臭氧污染、10月-12月秋冬季攻坚等重点时段,组织专人专班开展专项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行治理责任。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和造成不降反升及后果的坚决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进展成效、实践经验的宣传,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与做法,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台,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4.山东vocs治理方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1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硫酸新霉素项目
(年产硫酸新霉素240万十亿单位)
2
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创新药品制剂项目
(年产创新药品硫糖铝混悬凝胶8亿支)
3
山东星顺新材料有限公司5G新材料聚苯醚项目
(年产1-氯甲基萘500吨、N-甲基-1-萘甲胺200吨、对氯甲基苯乙烯800吨、mppo800吨、4,4-联苯二甲酸二甲酯200吨、6-溴-2-萘甲酸10吨、甲氧基乙酸500吨)
4
山东润泽化工连续重整项目
(年加工石脑油100万吨)
5
山东润泽化工柴油加氢裂化项目
(年加工柴油180万吨)
6
东明恒昌化工有限公司无规共聚和抗冲共聚聚丙烯生产项目
(年产聚丙烯20万吨)
7
光大高能环保服务(菏泽)有限公司危废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置项目
(日处理危废50吨)
8
菏泽市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制过氧化氢、环氧丙烷项目
(年产75万吨过氧化氢、20万吨环氧丙烷)
9
山东科源生化有限公司高纯试剂项目
(年产高端试剂或定制产品30吨)
10
巨野茂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可降解控释肥生产项目
(年产新型环保可降解控释肥95.22万吨)
11
山东新智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醛、脲醛树脂胶、装饰纸项目
(年产甲醛50万吨、脲醛树脂胶20万吨、装饰纸2000万张)
12
菏泽嘉威糠醛有限公司呋喃树脂产业链项目
(年产糠醛1万吨、糠醇1万吨、呋喃树脂1万吨、固化剂8000吨、防腐涂料5000吨)
13
山东高端化工研究院项目
(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14
山东二叶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抗肿瘤针剂和抗癌原料药项目
(年产青霉素类注射用无菌粉针剂3亿支、青霉素类无菌原料药500吨)
15
山东嘉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医药中间体及高分子材料添加剂项目(一期)
(年产新型医药中间体和新型高分子材料添加剂1.2万吨)
16
山东海迪科医用制品有限公司高端美容可吸收倒刺缝合线建设项目
(年产高端美容可吸收倒刺缝合线1000万米)
17
郓城县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
18
山东坤和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
(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
19
成武县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频呐酮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年产频呐酮系列产品17000吨、二甲基苯酚2000吨)
20
奥赛特医疗器械智能制造平台项目
(年产一次性安全血样采血直针5亿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1亿套、注射器2.5亿支、真空采血管2亿支)
21
山东蓝晶生物医药研发与孵化(科创中心)项目
(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22
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
(年产口服固体制剂50亿粒、生物发酵医药中间体3吨、原料药800吨)
23
单县多米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电热 、石墨烯电热板扩建项目
(年产石墨烯电热 300万平方米、石墨烯电热板20万张)
24
大唐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
(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5
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筒子纱智能染色园建设项目
(年产智能染色筒子纱10万吨)
26
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条日处理垃圾400吨的垃圾焚烧线,1台18MW凝汽式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
27
菏泽城建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循环经济园区
(年处理建筑垃圾300万吨)
28
菏泽奈尚装配式建筑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产业化PC构件项目
(年产产业化PC构件50万立方)
29
萨瓦高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端碳纤维 器材项目
(年产高端碳纤维 器材50万件)
30
山东荷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透明软性超薄LED、LCD显示屏和新型纳米材料项目
(年产LED、LCD显示屏4万平方米)
31
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一期)
(日处理垃圾600吨)
32
山东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白石墨烯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年产白石墨烯材料600吨)
33
菏泽天顺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塔架项目
(年产风力发电塔架500套)
34
定陶龙泵柴油喷射高科有限公司电控输油泵项目
(年产电控输油泵100万台)
35
菏泽双龙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大型冶金、矿山、回转窑设备项目
(年产大型冶金、矿山、回转窑设备50台套)
36
湖西王集团智能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支架类、主减类、轮毂壳体类、箱体类等机械零部件10.5万吨)
37
山东江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业机械项目
(年产农业机械5万台)
38
山东德尚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智能童车项目
(年产智能童车300万辆)
39
单县国华产业园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精密制造产业园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40
山东清控润康高端智慧服务机器人项目
(年产护理机器人智行S1系列1万台、如椅C1系列2万台)
41
创睿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VR智能设备、智能触控设备建设项目
(年产VR智能设备2000台、智能触控设备5000台)
42
山东铂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力传感器和电力系统智能采集终端生产及销售产业化项目
(年产电力系统智能采集终端、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成套设备300万套)
43
山东巴博斯电梯项目
(年产电梯2万台)
44
山东康沃控股有限公司柴油机项目
(年产柴油机8500台套)
45
山东德科电气高铁牵引供电系统生产项目
(年产三相变单相高铁牵引供电系统2000台套)
4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型成套低压开关柜生产项目
(年产智能型成套低压开关柜1500万套)
47
中国船舶重工菏泽低风速风电设备装配制造示范产业园
(年产1000MW风电机组)
48
山东道嘉电梯产业园
(年产直梯5000台套)
49
哈德智能设备(山东)有限公司工坊啤酒智能酿造设备项目
(年产啤酒工坊设备3000套)
50
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高铁列车座椅项目
(年产高铁列车座椅15万座)
51
山东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休闲新食品生产与智能电商综合体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年产休闲新食品4.1万吨)
52
山东每日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粮食食品加工项目
(年产脱水蔬菜、食品5万吨)
53
菏泽泽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温室大棚项目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54
山东天邦粮油公司面粉面条加工项目
(日产面粉1万吨、面条加工1000吨)
55
华瑞粮食产业发展基地二期工程
(年加工小麦72万吨、挂面3.6万吨)
56
五得利集团东明面粉有限公司面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日加工小麦8000吨)
57
山东菏泽大林木艺有限公司高端智能定制家具项目
(年产定制家具50万套、高档免漆板3600万张)
58
山东曹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智能化建设项目
(年存栏母猪2.5万头)
59
山东天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功能性粉末油脂、终端产品固体饮料生产项目
(年产粉末油脂10万吨、终端产品5万吨)
60
福叶家居有限公司高档实木家具项目
(年产高档实木家具5000套)
61
山东味之友食品有限公司品位食品药食同源系列产品成果转化与示范基地产业项目
(日产品位食品、药食同源系列产品饮品340吨)
62
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生物介入法低敏乳粉项目
(年产低敏乳粉2万吨)
63
慧聪·棉联产业互联网总部经济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
64
山东曹州云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曹州云都大数据中心项目
(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65
水发云天置业有限公司鲁西南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装机容量50000台服务器)
66
山东伏羲智库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67
万福商圣实业有限公司菏泽万福金融服务智慧平台
(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68
祥泰体育中心及商业综合体项目
(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
69
单县元昌投资有限公司香巴拉城市综合体项目
(建筑面积335.7万平方米)
70
菏泽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71
菏泽广源陆港铁路专用线工程
(铺轨总长6.765公里)
72
汇农菏泽智慧冷城
(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
73
鄄城县手拉手生活广场
(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74
山东省单县医疗养老综合项目
(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75
郓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融合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400张)
76
郓城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新增床位500张)
77
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
(建筑面积440.9万平方米,建设22个社区,安置130个自然村、28983户、106820人)
78
菏泽挺卫寻梦园健康产业动能创新园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79
成武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
(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200张)
80
鄄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
(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81
菏泽职业学院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
82
菏泽市返乡创业创新孵化园区
(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
83
菏泽市万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治理河道20公里)
84
菏泽天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菏泽汽车小镇国际赛车文化旅游项目
(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85
枫叶正红康养小镇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
86
菏泽金特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方特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87
中青城投(菏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国际国花交易中心项目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88
菏泽市老城区保护性开发项目
(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
89
郓城中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水浒故里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90
山东郓城水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郓城水浒好汉城四期文化旅游项目
(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
91
白虎山天池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
(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
92
巨野佳和麒麟酒店
(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
93
黄河故道湿地公园项目
(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
94
菏泽华夏部落文化旅游区项目
(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
95
曹县温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曹县花海田园特色小镇项目
(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96
鄄城丝路东方光伏农业有限公司鄄城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
(年出栏育肥生猪60万头,新能源发电1.2亿度)
97
宇憩乐樱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98
宇生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99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106改建工程
(全长44.1公里)
100
日兰高速公路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
(全长46.173公里)
5.山东vocs气体治理
为贯彻《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6.山东vocs治理设备厂家
空气。
Vocs废气处理设备是一种“封闭式Vocs回收设备”,可以显着减少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控制气污染的来源。处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车间的出口和工序中,捕捉并去除释放或泄漏到大气中的Vocs的废气处理装置。Vocs是在大气中变成气态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被认为是通过光化学反应产生称为光化学氧化剂的氧化性物质和粒径为10μm以下的悬浮颗粒物的原因。为此,2006年生效的修订后的大气污染控制法,规定了一定规模以上的Vocs排放处理设备,如涂装设备,也对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Vocs废气处理设备企业进行了管理。
7.山东vocs治理设备生产厂家
山东祥润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潍坊市奎文区舜之都双子座1118,人文环境优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是一家集科研、设计、制造、安装、运营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公司与各大专院校广泛开展研讨合作,共同研发企业所需求的各类新型节能环保产品,涵盖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工业污水治理;车间粉尘;VOCs处理;异味净化;余热回收等多个领域,技术全面,经验丰富,先后设计施工的多个项目。
8.山东vocs治理环保厂家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目标
在实施范围上,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主要目标是,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根据测算,攻坚区域内相关城市2021-2022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0%,重污染天数平均每个城市减少2.0天。
第二部分是具体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钢铁行业去产量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相关城市制定钢铁错峰生产方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对钢铁压产量和错峰生产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采暖季前,各地共完成散煤替代348万户。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加强气源电源等能源供应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采用低效治理工艺的锅炉、炉窑进行升级治理。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推进重点场所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淘汰更新及新能源化,开展打击非标油专项行动。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沿海港口矿石疏港“公转铁”,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编制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直辖市、省会城市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格落实地方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严格降尘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及铁路沿线防尘网整治。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细化分解目标,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调度机制。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电价政策。中央财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适当给予清洁取暖运营支持,清洁取暖补贴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
三是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移动源监测体系。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四是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各地组建专门队伍,做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加强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障、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等专项帮扶。
五是强化考核督察。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9.山东vocs治理单一工艺要求
1、冷凝法
将废气降温至V0Cs成份露点以下,凝结为液态后加以回收,适用于高浓度、成份单纯且回收价值高的VOCs;冷凝法处理成本较高;适用浓度≥5000ppm,效率介于50~85%之间;浓度≥1%时,回收效率90%以上;常搭配其他控制技术,如焚烧、吸附、洗涤等作为前处理步骤。
2、吸收法
对浓度和压力较高,温度较低的Vocs,常采用低挥发性或不挥发的溶剂对其进行吸收。然后再利用vocs与吸收剂物理性质的差异将二者分离。适用于高水溶性voc,用化学药剂将∨OCs中和、氧化或其他化学反应破坏,优点同时去除气态污染物、投资成本低、传质效率高、对酸性气体也有高处理效率,但有后续废水处理问题、颗粒物浓度高,导致塔堵塞、维护费用高、排气可能造成白烟等缺点。
3、吸附法
吸附法是采用吸收剂吸附气相中的VOCs,从而达到气体净化的目的。常用吸附剂主要有颗粒活性炭、纤维活性炭、蜂窝状活性碳等。
4、热力破坏法
热力破坏法主要是通过外界热量,使有机物与空气中氧气发生反应生成CO2和H2O的过程。根据设备及反应机理的不同,主要分为直接燃烧法、催化燃烧法、蓄热式热氧化法、蓄热式催化燃烧法等。由于热力破坏法净化处理效率高,近年来对其使用与研究不断加强,因此对此部分研究现状及技术进展予以详细介绍。
5、微生物净化法
微生物净化法因其原理简单、不产生二次污染物、运行维护费用低等优点越来越受关注。该方法利用微生物对污染物有较强、较快的适应能力的特点,用污染物对微生物进行驯化,使微生物可以VOCs为碳源和能源,从而将其降解,最终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按其净化工艺不同主要有生物洗涤法、生物滴滤法和生物过滤法。
6、等离子净化法
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目前在恶臭污染治理中正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该方法具有能耗低、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等明显优点。
其净化作用机理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在产生等离子体的过程中,高频放电所产生的瞬间高能足够打开一些有害气体分子的化学能,使之分解为单质原子或无害分子;
二是等离子体中包含大量的高能电子和具有强氧化性的自由基,这些活性粒子和部分臭气分子碰撞结合,使得臭气分子的化学键断裂,直接分解成单质原子或由单一原子构成得无害气体分子。
同时产生的大量OH、HO2、O等活性自由基和氧化性极强的O3 ,与有害气体分子发生化学反应,最终生成无害产物。
7、各种光催化净化法
由于纳米级TiO2半导体的光催化效应,当被不同波段的紫外光照射时,材料内部由于吸收了光激发电子,因此产生的电子—空穴对将激活材料表面吸附氧和水分,产生活性羟基自由基(·OH)和超氧阴离子自由基(·O2-),从而转化为一种具有安全化学能的活性物质,因此起到降解环境污染物和抑菌杀菌的作用.相关过程如下:
UV+O2→O-+O*(活性氧)
O*(活性氧)+O2→O3
10.山东vocs整治方案
工业源VOCs来源复杂,涉及行业众多、量大面广,包括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且物质品种多样,常见组分包括烃类、酯类、醇类、酮类、胺等。同时不同行业生产工艺差别较大,废气排放风量及浓度存在连续性、间歇性等不同排放工况,排放特征复杂多变。因此,传统针对SO2和NOx治理的方式和理念在解决当前VOCs污染管控问题时已经很难奏效,必须通过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技术途径来解决VOCs治理问题,一厂一方案便成为了最佳选择。
环大气53号文:推行“一厂一策”制度
生态环境部在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VOCs精细化管控,推行“一厂一策”制度。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VOCs“一厂一策”发展初步情况
2014年3月(上海市)
上海市发布《开展本市VOCs排放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筛选全市VOCs排放量较大的150家重点企业,并要求其制定一厂一策并落实末端治理工程。随后在2015年,上海市持续深化减排工作,要求全市VOCs排放量较大的2000家企业实施VOCs减排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自此上海市VOCs一厂一策工作全面铺开。
2016年7月(广东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策”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式推进VOCs治理一厂一策。目前广东在该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6年8月(苏州市)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合成树脂行业企业编制VOCs“一厂一策”提标改造方案》,正式在苏州市推进一厂一策工作。
2019年8月(国家层面)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要求,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020年6月(全国范围)
截止日前,除以上省市之外,山东、浙江、四川、福建等地逾百座城市陆续开展VOCs“一厂一策”减排方案编制及治理工作,VOCs减排“一厂一策”工作已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开。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团标获批立项,全国征集参编单位
VOCs一厂一方案编写的逻辑思路
编制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基本的逻辑思路是:首先要收集企业资料,其次进行现状排查并计算排放量,然后提出改造方案,最后总结VOCs达标排放及减排效果。这也是自2015年以来,一厂一策逐步推广积累起来的大纲编写要点和可供参考的统一模板。
那一份完整规范的“一厂一策”方案应包含哪些内容?
方案中的常见问题以及修改建议又是什么?
我们再来详细看看,先说说一厂一策编制大纲的要点详解:
VOCs重点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大纲
编写步骤、大纲及要点
一、企业概况
应包括企业简介(即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所属行业、投产时间、主要产品、生产规模、联系人信息等),厂区布置(即主要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的布置,如生产车间、生产线、污水站、冷却水系统等,以及危险品、原料和成品储存和运输等,并附厂区地理位置图和厂区平面布置图)。
二、生产工艺
(一)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介绍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VOCs排放的主要环节,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和VOCs排放节点。
(二)产品产量。说明企业的主要产品类型、生产能力及最近一年的产量。若不同的生产车间、生产线生产的产品或中间产品不同,应分别提供各生产车间、生产线的产品产量情况。涂装行业应重点说明涂装、流平、烘干工序产能及情况。
(三)原辅材料用量。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生产工段详细描述主要原辅料类型及上一年的用量,并附原辅材料用量表。
涉及有机溶剂使用的企业应说明各工段有机溶剂(包括油漆、涂料)的种类、VOCs含量和用量。
有储罐的企业应说明储罐个数、储罐类型(包括卧式、拱顶、内浮顶、外浮顶)、存储的液体类型及其年存储量,说明储罐的维护保养情况,可附图片说明。
化工企业应说明管道、阀门、泵、压缩机、泄压阀、连接口、开口管、采样连接口等装置密封点个数,描述密封点的维护保养情况(如有无破损等),是否开展检漏维修(LDAR)等相关工作。有化工装置的企业应说明化工装置的开停工情况、排空方式、是否配备回收净化装置等有关情况。排空过程有监测的企业应提供监测浓度。
化工企业有污水治理设施的应提供污水治理的方法、是否加盖、敞开面积以及是否有废气治理等信息。
三、VOCs产排污环节及控制现状
(一)VOCs产生源分析。石化、化工类企业应分析有机液体储罐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水处理过程逸散、燃烧烟气、火炬排放、循环冷却系统释放、非正常工况排放、事故排放、采样过程、工艺无组织排放、工艺有组织排放等环节排放情况。溶剂使用类企业应说明溶剂存储、使用等过程VOCs排放各环节情况。
同时应说明企业生产线的管理水平、生产装置和生产车间的密闭状态以及生产线排口的废气收集情况,并附生产车间现场照片。
(二)VOCs控制现状。说明企业各车间排放口数量、高度以及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等情况,企业各排放口的收集情况、废气来源;说明各车间排放口的治理设施情况,包括治理技术、设备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年限、治理的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
对有组织排放口(若有治理设置,则对治理前、后)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或在线监测,评估污染物排放及其达标情况。检测/监测物种应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等主要VOCs物种,同时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同步监测(处理效率),检测或在线监测报告作为附件。
注:活性炭吸附装置应提供活性炭更换频次和处置方式等,燃烧法VOCs治理装置应提供燃料、燃烧温度等燃烧条件,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需要提供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提供采购发票复印件。
四、VOCs排放量核算
以上一年生产经营活动规模数据,按照规定的估算方法,核算VOCs排放量。对涉及VOC排放的物料,编制物料平衡图(表) ,一般溶剂使用类企业都应做物料平衡。
五、已(拟)实施的VOCs综合治理方案
(一)源头控制方案
1、低挥发性原料调整
表面涂装行业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涂料等,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
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生产行业鼓励扩大低溶剂含量、低毒、低挥发性涂料的生产规模;
包装印刷行业醇性(无苯、无酮)油墨和水性油墨替代溶剂型油墨,印制铁罐使用含固体份高的UV涂料。
2、工艺调整
鼓励企业中VOCs排放量贡献大的生产环节向相对清洁的产业转移,逐步淘汰VOCs排放量大的生产环节;
表面涂装行业推广采用静电喷涂、高流量低压喷枪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
涂料、油墨和粘胶剂生产行业加大生产装置和生产过程的密闭率,研磨、调漆等生产装置边缘的密闭率要求≥90%,鼓励采用密闭化一体化的生产技术;
包装印刷行业推广采用无溶剂复合工艺替代干式复合工艺。
(二)过程控制方案
应加强存储、装卸、使用过程的密闭性,无组织废气应收尽收,收集率不低于90%。
有机化工行业应加强阀门、法兰、泵和压缩机密封、泄压设备等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建立泄漏修复技术(LDAR),并制定泄漏检修计划,定期实施。
(三)末端治理方案
企业各生产车间和工艺环节的VOCs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对无治理设施的车间和环节,制定并落实治理的技术方案;
已有治理设施但不符合国家、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及治理技术指南等要求的,应制定并落实技改方案;
已有治理设施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加强排放监管,并按要求建立企业VOCs环境管理信息台账。
(四)日常监管方案
1、建立企业VOCs管理台帐
建立各企业VOCs相关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年度更新,VOCs治理设施必须按照生产厂家提供方法进行维护,填写主要信息和维护记录。如: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应提供活性炭更换频次和处置方式等、燃烧法VOCs治理装置应提供燃料、燃烧温度等燃烧条件。
2、提出企业VOCs排放自查方案
各企业应提出VOCs排放环节和治理设施的自查方案。有机化工行业应加强冷却塔、阀门、法兰、泵和压缩机密封、泄压设备等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建立泄漏修复技术(LDAR),并制定泄漏检修计划。
溶剂适用行业应建立VOCs溶剂管理台账和治理设施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其中溶剂管理盖章每月记录使用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名称、厂家、型号、购入量和使用量等资料。编制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汇总如下:
常见问题与建议
五、附注:上海地区VOCs2.0版本“一厂一策编制”大纲
众所周知,今年3月初,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VOCs2.0版本的一厂一策编制大纲要求,具体要采用“方案制定+技术评估+跟踪推进”三段式渐进技术路线,企业方根据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方案(2.0)”编制大纲要求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可以对比发现总体与上述VOCs1.0版本的编制大纲类似,但VOCs2.0版本特别是侧重了“VOCs综合减排”的内容要求,因此也可称是VOCs1.0版本的升级版本,更侧重VOCs的精准减排,进一步压实VOCs减排的潜在空间;此外,在管理模式上,上海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技术评估,确保企业治理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技术支持团队开展综合治理技术培训并跟踪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成效,形成完全闭环的管理。
如下为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方案(2.0)编制大纲:
常见十大行业VOCs产废来源及特点
VOCs“一厂一方案”编制可参考
下文总结汇总电子行业、制药行业、涂料制造、油墨制造、胶黏剂制造、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皮革制造、制鞋业常见十大VOCs排放行业的VOCs产生来源及特点,针对VOCs一厂一方案编制中的VOCs产污来源及排放量章节,特别是目前上海地区推行的VOCs一厂一方案2.0版本的该章节编制,具有较大参考作用。此外,针对这些行业的VOCs工程治理方案,同样具有针对性的借鉴作用。
一、电子工业
电子产品类型主要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六大类。这六大类产品虽均属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但是由于他们各自的生产工艺不同,原辅材料不同,所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及其浓度也不尽相同。
电子专用材料
电子专用材料是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各种电子元器件(包括有源及无源元器件、激光器件、光通讯器件、发光二极管器件、液晶显示器件等电子基础产品)制造中所采用的特定材料。
①覆铜板
覆铜板生产工艺属于无水工艺,除冷却水、检验检测部门会产生少量污水外,其他生产流程不会产生污水。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在废气方面,较多来自于使用丙酮、甲苯等有机溶剂的挥发。
②电子铜箔
电子铜箔生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和少量苯。
③石英晶棒(片)
石英晶棒及晶片加工过程中的切割工序中因柴油挥发产生少量VOCs。
④电阻浆料
电阻浆料主要由导电相(功能相)、黏结相(玻璃相)和有机载体三部分组成。生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VOCs 、粉尘。
电子元件
电子元件一般包括: 电容器、电阻器、电位器、电感器、电子变压器、混合集成电路、控制元件、敏感元件、传感器等。
①有机介质电容器
有机介质电容器纸涂漆、电容器表面涂覆处理时有VOCs废气产生。
②铝电解电容器
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准备阶段要进行抛光处理, 去边缘毛刺时产生少量粉尘;铝箔腐蚀时会产生盐酸气体,切割会产生少量粉尘。
③钽电解电容器
钽电解电容器的烧结过程与焊阳、阴极引线时有VOCs废气产生。
④云母电容器
云母电容器生产过程中在老练过程中产生VOCs废气。
⑤薄 电阻
薄 电阻在生产准备阶段要进行抛光处理,去边缘毛刺时产生少量粉尘;表面涂覆有VOCs废气产生。
⑥玻璃釉电阻器
玻璃轴电阻器生产过程中,有机载体的制备、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及引出端焊接有VOCs废气产生。
⑦金属箔电阻器
金属箔电阻器生产过程中的配胶贴箔工序有少量VOCs废气产生。
⑧电感器
电感器在材料准备时会有VOCs产生,包括无水乙醇、丙酮、少量二甲苯等; 焊锡过程有废气与粉尘产生。
⑨电子变压器
电子变压器在点胶和烘烤过程中有VOCs废气产生。
印制电路板(PCB)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设备中不可缺少的配件。根据印制板中导线图形层数不同有单面(仅一层线路)、双面(有二层线路)和多层(有三层以上线路)之区分,刚性和挠性板都有不同层数。
半导体器件
①分立器件、集成电路
最常见的双极管之一的NPN 三极管流程主要工艺有:氧化、光刻、N 型外延、基区扩散、发射区扩散、Al 金属化、化学气相沉积(CVD)钝化层等步骤。工艺流程与集成电路生产工艺类似。
集成电路制造可大致分为各独立的“单元”,如晶片制造、氧化、掺杂、显影、刻蚀、薄 等。各单元中又可再分为不同的"操作步骤",如清洗、光阻涂布、曝光、显影、离子植入、光阻去除、溅镀、化学气相沉积等。
由于半导体工艺对操作室清洁度要求极高,通常使用风机抽取工艺过程中挥发的各类废气,因此半导体行业废气排放具有排气量大、排放浓度小的特点。这些废气排放主要可以分为四类:酸性气体、碱性气体、有机废气和有毒气体。
酸碱废气主要来自于扩散、CVD 、CMP 及刻蚀等工序,这些工序使用酸碱清洗液对晶片进行清洗。目前,在半导体制造工艺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清洗溶剂为过氧化氢和硫酸的混合剂。这些工序中产生的废气包括硫酸、氢氟酸、盐酸、硝酸及磷酸等的挥发气,碱性气体为氨气。
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光刻、显影、刻蚀及扩散等工序,在这些工序中要用有机溶液(如异丙醇)对晶片表面进行清洗,其挥发产生的废气是有机废气的来源之一: 同时,在光刻、刻蚀等过程中使用的光阻剂(光刻胶)中含有易挥发的有机溶剂,如醋酸丁酯等,在晶片处理过程中也要挥发到大气中,是VOCs废气产生的又一来源。
有毒废气主要来源于晶体外延、干法刻蚀及CVD 等工序中,在这些工序中要使用到多种高纯特殊气体对晶片进行处理,如硅烷( SiH4) 、磷烷(PH3 ) 、四氟化碳( CF4 ) 、硼烷、三氯化硼等,部分特殊气体具有毒害性、窒息性及腐蚀性。
②封装
封装指从晶片上切割单个芯片到最后包装的一系列步骤。
封装工艺产生的废气较为简单,主要是酸性气体、环氧树脂及粉尘。酸性废气主要产生于电镀等工艺;烘烤废气则产生于晶粒粘贴、封胶后烘烤过程;划片机在晶片切割过程中,产生含微量砂尘的废气。
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
从产生污染的角度而言,显示器件的代表性产品为TFT-LCD (薄 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光电子器件的代表性产品为LED光电子器件。
①TFT-LCD
完整的TFT-LCD 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阵列工程( Array) 、彩 工程(CF) 、成盒工程(Cell ) 三大部分。
②LED
电子终端产品
电子终端产品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印制电路板(俗称板卡)、组装(板级组装)、整机装配和产品调试。
电子终端产品制造行业废气排放潜在的污染物主要是锡和锡化合物、铅和铅化合物及VOCs (苯系物与乙醇、异丙醇、丙酮等) 。
二、制药工业
制药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其特点为生产品种多,生产工序长,使用原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材料利用率低,导致制药行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三废”量大,废物成分复杂,污染危害严重。制药工艺中往往需要采用有机溶剂对药品进行分离和提取,因此VOCs 是制药工业中最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
按生产工艺,制药可分为发酵类、提取类、化学合成类、制剂类、生物工程类和中药类。
发酵类
发酵类药品主要包括:抗生素、维生素、氨基酸和其他类。我国抗生素类药物品种齐全,主要优势品种有青霉素、链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土霉素等产品。
发酵类药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发酵尾气、含溶媒废气、含尘废气、酸碱废气及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发酵尾气(包括发酵罐消毒灭菌排气)的主要成分为空气和二氧化碳,同时含有少量培养基物质以及发酵后期细菌开始产生抗生素时菌丝的气味。
分离提取精制等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溶媒废气(如甲苯、乙醇、甲醛、丙酮等),是主要的有机废气污染源。
化学合成类
其主要品种有合成抗菌药(如喹诺酮类、磺胺类等)、麻醉药、镇静催眠药(如巴比妥类、苯并氮杂卓类、氨基甲酸酯类等)、抗癫痫药等16个种类近千个品种。
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蒸馏、蒸发浓缩工段产生的有机不凝气;合成反应、分离提取过程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使用盐酸、氨水调节pH 值产生的酸碱废气;粉碎、干燥排放的粉尘;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
化学合成工序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氯化氢和氨等无机物,以及化学合成使用的有机原料和有机溶剂,如苯、甲苯、氯苯、氯仿、丙酮、苯胺、二甲基亚砜、乙醇、甲醇、甲醛等。
提取类
将生物体中起重要生理作用的各种基本物质(如氨基酸、多肽及蛋白质、酶、核酸、糖、脂等)经过提取、分离、纯化等手段制造药物。
提取类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清洗、粉碎、干燥和包装时产生的粉尘;在提取工段中常用的溶剂包括水、稀盐、稀碱、稀酸、有机溶剂(如乙醇、丙酮、三氯甲烷、三氯乙酸、乙酸乙酯、草酸、乙酸等),在提取、沉淀、结晶过程中均会涉及到有机溶剂的挥发,在酸解、碱解、等电点沉淀、pH 调解等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酸碱废气的挥发。
生物工程类
利用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等,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方法(主要是基因工程技术等)生产多肽和蛋白质类药物、疫苗等药品,包括基因工程药物、基因工程疫苗、克隆工程制备药物等。
生物工程类生产工艺废气主要来自溶剂的使用,包括甲苯、乙醇、丙醇、丙酮、甲醛和乙腈等,主要产污点为瓶子洗涤、溶剂提取、多肽合成仪等的排风以及实验室的排气、制剂过程中的药尘等。发酵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细胞呼吸气,主要成分是CO2 和N2。
中药类
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根据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
其中,核心工艺是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和浓缩。根据溶剂不同分为水提和溶剂提取,其中溶剂提取以乙醇提取为主。
中成药生产废气主要为药材粉碎等工序产生的药物粉尘以及制药过程中使用的部分VOCs 的挥发,如乙醇等。
制剂类
用药物活性成分和辅料通过混合、加工和配制,形成各种剂型药物。制剂药物按剂型可分为固体制剂类、注射剂类和其他制剂类等。固体制剂类和注射剂类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化学原料药的生产过程,而其前20大品种化学原料药产量占24大类化学原料药总产量的80%以上。因此,控制前20大品种所涉及到的挥发性物质有重要作用。
制药企业使用频率前20位的有机溶剂
三、涂料制造
涂料生产中主要原料包括以下部分:成 物质(基料)、溶剂、颜料、助剂。
(1)成 物质:又称为基料,是使涂料牢固附着于被涂物体表面上形成连续薄 的主要物质。常用的成 物有醇酸/聚酯树脂、酚醛/氨基树脂、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聚氨酯、乙烯基树脂、纤维素类树脂、天然及合成橡胶等18大类。
(2)溶剂:主要包括有机溶剂和水,其主要作用是使基料溶解或分散成为粘稠的液体,以便涂料施工。一个涂料品种既可以使用单一溶剂,又可以使用混合溶剂。
(3)颜料:分散在漆料中不溶的微细固体颗粒,分为着色颜料和体质颜料,主要用于着色、提供保护、装饰以及降低成本等;包括无机颜料、有机颜料、金属颜料、珠光颜料和发光颜料等,大部分以无机颜料为主。
(4)助剂:助剂在涂料的贮存、施工过程中以及对所形成漆 的性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常用的助剂有流平剂、增稠剂、表面活性剂、增塑剂、催干剂、固化剂、防污剂、脱漆剂等。
涂料类型可分为溶剂型、水性与粉末型。
溶剂型涂料
在涂料中使用的主要树脂为醇酸树脂、氨基树脂、丙烯酸树脂、酚醛树脂、环氧树脂、聚氨酯树脂等。
水性涂料
与溶剂型涂料相比,水性涂料主要是用水代替了大量溶剂。由于用水代替了溶剂,因此洗涤过程通常使用水,则增加了水的回用过程,但减少了溶剂使用。
粉末涂料
粉末涂料通常是由聚合物、颜料、助剂等混合粉碎加工而成。粉末涂料的制备方法大致可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种方法,干法涂料生产主要是熔融混合法;湿法工艺有蒸发法、喷雾干燥法和沉淀法。蒸发法是先配置溶剂型涂料、然后用薄 蒸发、真空蒸馏等法除去溶剂得到固体涂料,然后经过粉粹、过筛分级得到粉末涂料,主要是丙烯酸树脂基粉末涂料生产,使用较多的是薄 蒸发器和行星螺杆挤出机;喷雾干燥法则是先配置溶剂型涂料,经过研磨、调色,然后分别喷雾干燥造粒或者在液体沉淀造粒得到粉末涂料。
四、油墨制造
油墨主要由色料、连结料、助剂等成分构成。
我国油墨企业以印刷油墨为主,业内通常按照印刷方式将其分为平版油墨、凹版油墨、柔印油墨、凸版油墨等,其中又以平版油墨(胶印油墨)和凹版油墨为主,两种油墨产量分别占总产量的60%、20%左右,柔印油墨占7%、丝网油墨占7%左右。
胶印油墨
胶印油墨是浆状油墨的代表,平台机凸版油墨、丝网油墨和印铁油墨都属于浆状油墨。基于颜料滤饼特点,浆状油墨生产工艺可以分为干法生产和湿法生产。
凹版油墨
凹版油墨属于典型的液状油墨,柔版式和新闻油墨都属于液状油墨,粘度很小。通常不需要预先混合,而是直接砂磨或者球磨。根据溶剂使用特点,通常可以分为水基油墨和溶剂基油墨,以水或者醇类为主的溶剂,便形成了水基油墨。
五、胶黏剂制造
胶黏剂的品种繁多,成分各异,但都以黏料为主要成分,并由固化剂、增塑剂、稀释剂、填料以及助剂等配合而成。
溶剂型胶黏剂
投料过程反应釜置换废气经真空系统收集后排放是VOCs废气的一大来源,反应釜内的工艺尾气经装置顶部冷凝器冷凝,冷凝液回流入反应釜,不凝气的排空管是VOCs废气的另一排放源。包装方式采用一般货物溅水式灌装,包装口存在一定的敞开口。这是VOCs废气的第三类排放源。
水基胶黏剂
水基胶黏剂的生产工艺通常是采用乳液聚合法生成,即以水作为外相,单体在乳化剂或者表面活性剂和充分搅拌的情况,通过胶束分散于水相并发生增溶溶解。通过添加水溶性引发剂(如过硫酸钾等)后,一经加热,引发剂就开始分解并产生自由基,进而引发胶束中单体发生聚合或者共聚反应。
热熔胶
一般情况下,热熔胶的制备是先将反应釜加热到一定温度,把原料按投料顺序依次投入到反应釜内。经过加热和搅拌均匀,如果需要应抽真空和充氮气,达到出胶喉,放料进入挤出机。挤出机后,胶条通过同步牵引到水下起粒机。
六、木材加工
木材加工业,包括锯材加工、单板加工及人造板制造等。木材加工主要分为锯材、木片、单板加工及其它木材加工的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
木材加工行业中,VOCs排放以人造板制造为主。人造板生产所用原料包括木材类原料和非木材类的一年生与多年生植物纤维原料,这类原料是构成人造板的主要原料;还包括用于将纤维质原料重组复合胶接在一起形成人造板材的胶接材料-胶黏剂;以及为赋予人造板材不同性能而添加的各种辅助材料,包括防水剂、固化剂、阻燃剂、防腐与防霉剂、填充剂等。木材加工企业常用的有机溶剂包括:脲醛(树脂)、酚醛(树脂)、甲醛、三聚氰胺以及苯系物等。
人造板加工行业VOCs废气主要来源于以下环节:(1)胶合板VOCs的排放主要在单板干燥过程及制胶、施胶、热压过程;(2)刨花板主要为涂料、热压和锯边过程中产生的甲醛等;(3)中密度纤维板有机废气主要包括热磨制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施胶和纤维干燥过程产生的有机物、纤维板热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七、家具制造
家具制造业中,以木质家具、金属家具和软体家具的产量最大(占家具总产量的95%左右)。木质家具主要部件由木材或木质人造板材料制成的家具;金属家具主要部件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家具;软体家具主要部件一般采用弹性材料和软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家具制造企业主要的VOCs排放产生于调漆和涂装环节,常见的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醋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酮、丁醇、甲基异丁基酮、醇酸丁酯 。
八、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过程中最大的产 VOCs 环节是涂装工艺。底涂普遍采用阴极电泳涂装,中涂、面涂少数企业使用水性涂料涂装,多数为溶剂型涂料涂装。
汽车制造
汽车涂装生产中电泳底漆烘干、中涂、色漆和清漆喷涂及烘干过程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50%来自于中涂、色漆和清漆,30%来自于清洗溶剂。车身密封和喷蜡过程由于PVC和防护蜡固化率高,不易挥发,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在中涂、色漆和清漆作业过程中,约80~90%在喷漆室和流平室排放,10~20%在烘干室中排放。
船舶制造
自行车制造
自行车涂装生产中喷底漆、面漆及干燥烘干过程均排放大气污染物。在喷涂烘干阶段作业过程中,约65~70%在喷漆工段排放,20~30%在烘干工段排放。
九、皮革制品制造
皮革制品制造包括皮革服装制造、皮箱包(袋)制造、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其它皮革制品制造等几大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大气污染物。其中,箱包生产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较严重。
皮革制品制造业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粘合、烘干、清洗等工序,特征污染物有甲乙酮、丙酮、乙酸乙酯等。因各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及采用的工艺流程有所差异,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还包括正己烷、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异丙醇等。
十、制鞋业
制鞋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鞋面的加工和鞋底加工,再经流水线成型组合。
污染物主要是有机废气,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
(1)鞋面商标印刷时,油墨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油墨主要成分是色料,其稀释剂一般为苯类、烷烃类和酮类,在油印干燥过程该有机溶剂成分挥发进入周围环境;
(2)鞋面材料高频压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皮革高频产生的废气属恶臭气体范畴。
(3)鞋底材料EVA(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MD(或PHYLON)发泡过程,TPR(热塑性橡胶)、PVC(聚氯乙烯)注塑加热状况下产生的有机废气,该气体属高分子聚合物受热发生分子降解,释放出单体式低聚物,降解量与温度、加热时间相关,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单体式低聚物、烯烃等。
(4)鞋底喷漆过程一般采用溶剂型油漆,该有机成分芳香族树脂与苯溶剂的混合物,主要用于PVC、塑料、橡胶等材质的喷漆,在使用过程中苯溶剂全部挥发进入大气。
(5)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胶成型过程使用的粘胶剂,最初粘胶剂所使用的溶剂是苯,后改用甲苯作溶剂。同时还有使用酮类酯类做溶剂的聚氨酯胶粘剂。由于粘胶剂中有机溶剂含量较高,所以是制鞋过程中有机废气排放最多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