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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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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

威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
  • 1.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
  • 2. 环保公益基金会
  • 3.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行
  • 4. 环保公益者
  • 5. 少代会环境保护提案
  • 6.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行五年级
  • 7. 为少年会助力环保公益行
  • 8. 环保公益协会
  • 9.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行内容

1.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2021年5月25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2021年6月1日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在校学 、生活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第四条 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听取学生意见。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学生保护的支持措施、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一般保护

第六条 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第七条 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参与危险性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情形严重的,应当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 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第九条 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保护和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表彰、奖励学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及其家长或者所属特定群体的言行、方式。

第十条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泄露、公开、买卖。

学校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阅学生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保障学生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并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对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合理便利,实施融合教育,给予特别支持;对学 困难、行为异常的学生,应当以适当方式教育、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安排教师或者专业人员课后辅导等方式给予帮助或者支持。

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学生、困境学生档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避免学生因家庭因素失学、辍学。

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原决定机关决定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义务教育学校应当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辍学或者休学、长期请假学生的报告备案制度,对辍学学生应当及时进行劝返,劝返无效的,应当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第十四条 学校不得采用毁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违法违规物品,按规定予以暂扣的,应当统一管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

第十五条 学校以发布、汇编、出版等方式使用学生作品,对外宣传或者公开使用学生个体肖像的,应当取得学生及其家长许可,并依法保护学生的权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参与权和表达权,指导、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班级公约的制定,处理与学生权益相关的事务时,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学生意见。

第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或者处分学生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遵循审慎、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决定。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处分学生应当设置期限,对受到处分的学生应当跟踪观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确有改正的,到期应当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章  专项保护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

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学关系,组织教职工学 预防、处理学生欺凌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对学生开展相应的专题教育,并且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学生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应当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 成绩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

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校应当教育、支持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欺凌情形,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并通知相关学生的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认定构成欺凌的,应当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行为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对其家长提出加强管教的要求,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训导、教育。

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当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联合调查机制,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

(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

(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

(三)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四)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五)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

(六)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规范教职工、学生行为的校规校纪。校规校纪应当内容合法、合理,制定程序完备,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开,并按照要求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师按照规定科学适度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 负担。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图书馆、班级图书角,配备适合学生认知特点、内容积极向上的课外读物,营造良好阅读环境,培养学生阅读 惯,提升阅读质量。

学校应当加强读物和校园文化环境管理,禁止含有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图片、视听作品等,以及商业广告、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现象进入校园。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安全、卫生、食品等管理制度,提供符合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制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极端天气和意外伤害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组织必要的演练。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以适当方式教育、提醒学生及家长,避免学生使用兴奋剂或者镇静催眠药、镇痛剂等成瘾性药物;发现学生使用的,应当予以制止、向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并应当及时通知家长,但学生因治疗需要并经执业医师诊断同意使用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发现学生出现营养不良、近视、肥胖、龋齿等倾向或者有导致体质下降的不良行为 惯,应当进行必要的管理、干预,并通知家长,督促、指导家长实施矫治。

学校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课间、课后使用学校的体育 场地、设施开展体育锻炼;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向学生和周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心理辅导室,或者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指导、帮助教职工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纳入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过度使用网络。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发现网络产品、服务、信息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的,或者学生利用网络实施违法活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学校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饮酒的标识,并不得以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的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及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不得聘用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一)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二)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四)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

学校在聘用教职工或引入志愿者、社工等校外人员时,应当要求相关人员提交承诺书;对在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核查,发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应当及时解聘。

第三十七条 学校发现拟聘人员或者在职教职工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对有关人员是否符合相应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安排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将相关结论作为是否聘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解聘的依据:

(一)有精神病史的;

(二)有严重酗酒、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的;

(三)有其他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身心疾病的。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预防和制止教职工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师德规范禁止的行为。学校及教职工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管理学生的职务便利或者招生考试、评奖评优、推荐评价等机会,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宴请、其他利益;

(二)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者要求、指定学生购买特定辅导书、练 册等教辅材料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与校外机构、个人合作向学生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四)诱导、组织或者要求学生及其家长登录特定经营性网站,参与视频直播、网络购物、网络投票、刷票等活动;

(五)非法提供、泄露学生信息或者利用所掌握的学生信息牟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管理学生的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学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备、使用校车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学生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定期巡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发现存在法律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营业场所、销售网点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得安排或者诱导、组织学生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学生进入上述场所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教育,并向上述场所的主管部门反映。

第五章  保护机制

第四十一条 校长是学生学校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并明确具体的工作机构,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员开展学生保护工作。学校应当为从事学生保护工作的人员接受相关法律、理论和技能的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对教职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培训。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整合欺凌防治、纪律处分等组织、工作机制,组建学生保护委员会,统筹负责学生权益保护及相关制度建设。

第四十二条 学校要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利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结合相关课程要求,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与义务教育为重点的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并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四十四条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组成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司法和心理等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辅导工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矫治和帮扶;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送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第四十五条 学校在作出与学生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听取意见并酌情采纳。

学校应当发挥学生会、少代会、共青团等学生组织的作用,指导、支持学生参与权益保护,对于情节轻微的学生纠纷或者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情形,可以安排学生代表参与调解。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与家长有效联系机制,利用家访、家长课堂、家长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日常沟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重大生理、心理疾病报告制度,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发现学生身体状况或者情绪反应明显异常、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四十七条 学校和教职工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应当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侵害学生权利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教职员工发现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或者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负责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 学生因遭受遗弃、虐待向学校请求保护的,学校不得拒绝、推诿,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行救助。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为身体或者心理受到伤害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辅导、帮扶教育。对因欺凌造成身体或者心理伤害,无法在原班级就读的学生,学生家长提出调整班级请求,学校经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六章  支持与监督

第五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探索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群团组织的协同机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教职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和查询机制,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准入和定期查询制度。

第五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为预防和处理学生权益受侵害的案件提供支持。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与有关部门、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合作进行学生保护专业服务与支持过程中,应当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第五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学生保护的监督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处理或者指导处理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健全依法处理涉校纠纷的工作机制。

负责学生保护职责的人员应当接受专门业务培训,具备学生保护的必要知识与能力。

第五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建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或其他途径,受理对学校或者教职工违反本规定或者其他法律法规、侵害学生权利的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有关人员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十五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推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协助受理涉及学生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侵害学生权益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指导、支持学校、教职工、家长开展学生保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学生保护工作评估制度,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管辖区域内学校履行保护学生法定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管理水平评价、校长考评考核的依据。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学生保护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内容。

第七章  责任与处理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违反本规定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分别对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同时,可以给予学校1至3年不得参与相应评奖评优,不得获评各类示范、标兵单位等荣誉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学校未履行对教职工的管理、监督责任,致使发生教职工严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包庇、隐瞒不报,威胁、阻拦报案,妨碍调查、对学生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而承担领导责任的校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校长职务。

第五十九条 学校未按本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由主管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

第六十条 教职工违反本规定的,由学校或者主管教育部门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中小学教师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教职工实施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教职工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牟取不当利益的,应当责令退还所收费用或者所获利益,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建立健全校内其他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对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校内纪律处分直至予以解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对学校的指导、监督职责,管辖区域内学校出现严重侵害学生权益情形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依据本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强在园、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建立保护制度。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职工违反保护职责,侵害在园、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适用本规定从重处理。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 环保公益基金会

世界环保创新基金会致力于通过赞助环保创业项目,支持世界环保行业发展,从而可持续地促进解决世界环境问题。 自成立以来,基金会通过“项目资助”、“机构资助”、“大学生绿色大使计划”等形式,为有志于环保创业的青年领导者提供综合能力建设;在中国多所高校进行环保宣传,资助青年团队的环保行动。

3.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行

少代会提案要写明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并说明问题的来由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1、一般是选择你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最有价值的问题。

2、填写时,首先要写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即简明扼要地写清提案的题目。

3、然后要写明为什么提出这一问题的根据和缘由是什么。

4、最后还要写明你认为能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方案或建议。

5、提案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也可以以团体的名义提出。

6、提案要求一案一提,即一份提案针对一个问题提出。

范文:

性别:男

年龄:xx

职务:中队长

附议人:xx

提案缘由:目前学校一到上放学时间,校门口就停满了私家车。

提案内容:家长接送同学们几乎都是用私家车,这样不仅堵塞了道路,而且很不环保,也很不安全,更有可能让同学们产生攀比之心。

对同学们的身心有着极大的影响,建议由嘉兴市少工委出面向全市少先队员和家长发出倡议:减少使用私家车,做到绿色出行,平安出行,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所在学校:洪合镇中心小学

日期:xxxx年xx月xx

对本提案的解决办法、建议:建议同学们尽量做公交车上学,离学校近的可以走去学校,同学与同学如果离得近,可以一起拼车来学校。如果一定要开车来学校,要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再下车。

4. 环保公益者

有青岛小雨点公益慈善服务中心,青岛市慈善总会,青岛七中【爱在路上】环保公益社团,青岛彩虹支援服务中心

5. 少代会环境保护提案

少代会提案要写明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并说明问题的来由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1、一般是选择你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最有价值的问题。

2、填写时,首先要写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即简明扼要地写清提案的题目。

3、然后要写明为什么提出这一问题的根据和缘由是什么。

4、最后还要写明你认为能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方案或建议。

5、提案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也可以以团体的名义提出。

6、提案要求一案一提,即一份提案针对一个问题提出。

6.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行五年级

我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xx,在班上,我一直担任班长的职位。

在校期间,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鲜艳的红领巾,伴随我一起学 、生活。愉快的学 生活,使我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从我入学的第一学期开始至今,每学期我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在学校举行的“共创生态双小共享文明成果”主题活动中,被评为“环保小卫士”,在孝星评选活动中当选“校园十佳孝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阅读小能手”“书法小能手”等荣誉。

除了这些,我还获得很多奖章,比如:劳动章、卫生章、好学章、勤俭节约章等,这些荣誉的取得,不但渗透着老师的汗水和心血,倾注着辅导员的辛勤培育和具体帮助指教,当然更离不开少先队组织为我提供锻炼的平台,为我搭建施展才能的舞台。

7. 为少年会助力环保公益行

佩戴绿色 卡的少年儿童,是环保活动的志愿者。

8. 环保公益协会

在环保协会上班是很有前景的,现在我国的环保压力非常大,全靠环保协会人员来工作指导,所以说它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这个环保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的工作

9. 为少代会助力环保公益行内容

  是杨沛宜吧,杨沛宜 中文名: 杨沛宜  别名: 宜宜,诺诺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北京  出生日期: 2001年7月8日  星座: 巨蟹座  经纪公司: 金牌大风  代表作品: 《歌唱祖国》  姓名:杨沛宜   杨沛宜(13张)  生日:2001年7月8日   属相:蛇   年龄:10岁   星座:巨蟹座    身高:145cm(2011.10)   体重:47.5公斤(2011.10--)   出生地:中国 北京   父亲:杨慧松   粉丝名称:薏米 (薏是宜的谐音)   特长:唱歌、京剧、画画  在2008年8月8日晚举行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一曲《歌唱祖国》震撼了数十亿观众的心的小姑娘给大家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其实这甜美、可人的天籁之音来自另外一位幕后小英雄——来自北大附小当时年仅7岁的杨沛宜小朋友。正是杨沛宜的美妙动人的歌声让40亿观众得以享受这场视听盛宴,点缀了华美绝伦的北京奥运开幕式。   在入选《歌唱祖国》的演唱者之前,杨沛宜并未接受过专业的声乐培训,也没有太多的演艺经历。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沛宜的父母得知北京海淀区正在举办中小学声乐比赛,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带小沛宜参加了,没想到她凭借着一首自己喜欢的《妈妈格桑拉》最终获得了独唱一等奖,大大出乎父母的预料。这是正在读小学一年级的杨沛宜在声乐上得到的第一个肯定,也是奥运前她唯一的奖项。2008年,杨沛宜以她璞玉无瑕的清澈嗓音、独一无二的声线和音色以及朴素真切的情感打动了奥组委,使她在众多奥运会开幕式候选表演儿童中脱颖而出,并予以演唱开幕式中分量极重的《歌唱祖国》之重任。   在2008中国娇子新锐榜盛大的颁奖典礼上,杨沛宜获得“2008年最美的声音”的称号。 2009年,年仅8岁的杨沛宜签约华人地区最大的唱片公司——金牌大风,成为陶喆、周笔畅、张惠妹、许巍、牛牛、胡歌等艺人的同门师妹。同年9月,发行首张个人专辑(EP)。  编辑本段所获荣誉  1、2007年12月3日艺术节绘画比赛三等奖   2、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生声乐比赛(独唱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3、2008中国娇子新锐榜 “2008年最美的声音”。   4、2008海淀区中小学生戏曲比赛三等奖   5、2008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比赛三等奖   6、2008北大附小艺术节绘画一年级3等奖   7、2010蒙牛未来星欢乐盛典荣誉榜未来星 --才艺小宝贝   8,2010年12月百度举办“全球娱乐明星人气榜”在参加的一万五千多位明星中排名第九百九十三位。   9. 2011年4月底,杨沛宜当选海淀区十佳少先队员。   ........  编辑本段星路历程  一路历程  1、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幕后献声《歌唱祖国》,感动数亿观众   杨沛宜舞台表演照(15张)  2、2008年度北大附小开学典礼演唱《歌唱祖国》   3、2008年12月17日娇子新锐榜颁奖典礼,获“2008年最美的声音”   4、2009年上海卫视春节联欢晚会   5、2009年春节在香港演唱《歌唱祖国》,并进行戏曲表演   6、2009年杨沛宜版“我和你”光盘签收首唱纪念   7、2009年春与胡彦斌一起录制“再一次荡起双桨”   8、2009年和众多小朋友录制mv“《国家》”(童谣版)   9、2009年8月22日晚参与录制由教育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承办的2009《开学第一课——我爱你中国》,并演唱《我爱你中国》、《国家》(童谣版)   10、 2009年9月再度在北大附小开学典礼上献唱   11、 2009年9月19日发行个人EP 《 歌唱祖国/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12 、2009年10月2日,杨沛宜在香港红磡体育馆参加“香港同胞庆祝 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与香港著名歌手张学友、著名音乐家高世章以及著名小提琴家姚珏合作表演由温家宝的《仰望星空》改编的歌曲,获得空前成功。   13、2009年12月5日-6日由中国企业家杂志社主办的2009(第八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2009年度最具影响力25位企业领袖颁奖典礼上 杨沛宜为颁奖典礼演唱   14 、2009年12月23日作为表演嘉宾参与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温暖2009》录制,并演唱《别看我是一只羊》  香港国庆晚会(17张)  15、2010年参加海淀教委红歌会活动,并担任主唱   16 、2010年1月29日上映的电影《 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虎虎生威》中演唱《左手右手》   17 、2010年春节期间参与央视“风车新春大联欢”录制   18 、2010年3月12日参加卡酷少儿卫视《七色光》节目录制,并演唱《左手右手》   19 、2010年5月21日在第五届少代会开幕式上演唱歌曲《我和你》   20、 2010年6月1日参加全国少工委在北大附小举办的“四好少年”新歌发布会   21、2010年6月15日杨沛宜参加BTV“母爱盛典”演唱歌曲《世上只有妈妈好》   22 、2010年7月7日杨沛宜参加上海动漫展开幕式,演唱歌曲《左手右手》   23、2010年 7月25日 杨沛宜 牛欣欣 宝宝共同担任“华人大综艺”栏目第2期童星嘉宾评委   24、2010年 7月26日上海东方卫视《欢聚2010》播出    还巢2010活动(央视截图)  25、2010年8月6日 ,杨沛宜参加“还巢2010——向默默无闻的人致敬”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两周年纪念活动。   26、2010年8月21日,央视少儿频道和MTV电视网联手举办的2010蒙牛未来星欢乐盛典,杨沛宜获得未来星才艺小宝贝称号,并在现场演唱《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27、2010年9月1日,在北大附小开学式上高歌《左手右手》,并   呼吁全国的少年儿童都来重视环保,“倾听地球的声音”。   28、2010年10月国庆期间代言惠普彩色激打   29、2010年12月受邀参加美国休斯顿大学“东方印象”活动。现场演唱歌唱祖国,鲁冰花    30、杨沛宜2011年中央广播电台元旦祝福   31、2011年1月11日参加全媒体中心成立典礼    32、2011年2月BTV动画春晚演唱左手右手   33、2011年3月2日,前方集团正式签约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歌唱祖国》的原唱小歌手杨沛宜,成为该企业旗下小叮当童鞋品牌首位形像代言人。   34、2011年3月8日参加 情唱响童年录制。   35、2011年6月10日,为庆祝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宣布发行《花开盛世 西安世园会收藏版门票大全》收藏版门票发布会,杨沛宜现场演唱《歌唱祖国》。   36、2011年6月30日,在北京市教育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专题晚会《我心中的旗帜》上,杨沛宜与王莉一起合唱了《妈妈教我一支歌》。   37、2011-7-19在东城区少年宫参加西部音乐教室启动仪式   38、2011年8月7日 杨沛宜参加还巢2011纪念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三周年纪念活动—— 离开奥运的日子, 并现场演唱《歌唱祖国》。   39、2011年9月10日在卡酷七周年演唱《左手右手》和《 别看我是一只羊》。  合作明星  张学友 《仰望星空》合作   胡彦斌 《 再一次荡起双桨》合作   牛牛 首张专辑钢琴演奏   侯高俊杰 《国家》童谣版合作MV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13张)  《国家》(童谣版)MV   《再一次荡起双桨》胡彦斌   《歌唱祖国》MV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MV  单曲《仰望星空》  温家宝总理的诗作《仰望星空》首次配上音乐,在张学友与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歌唱祖国》的原唱小歌手杨沛宜带领下,在10月2日晚“香港同胞庆祝 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中作为晚会的压轴节目。   演出前根据香港惯例,演员们都要举行拜神仪式祈求演出圆满顺利,这对于小沛宜来说十分新鲜,像模像样地模仿完大人的动作,便匆匆返回休息室做最后的练 。香港著名音乐人、《仰望星空》钢琴演奏者高世章演出之前更是抽出时间,细心帮助沛宜练 ,并且赠送了Hello Kitty的礼物给沛宜。   不仅仅是高世章对小沛宜细心,张学友也在首次彩排的时候主动带着沛宜演唱。每次见到沛宜,学友都主动打招呼。杨沛宜私下说:“学友叔叔歌唱得好,人也好,我开始的时候不太敢和他说话,因为知道他是“天王”,不过见过一次面之后,我就不紧张了!”   杨沛宜这次来香港除参加国庆晚会演出外,还要做唱片宣传,因为她的首张个人EP《歌唱祖国/别看我只是一只羊》也在香港发行了。10月2日上午连续做了3个电台节目,她还接受了香港著名电台主持人查小欣的专访。  影视插曲《左手右手》  这个曾经在奥运会开幕式上征服过全球40亿观众耳朵的小女生,完美展现童真生本色的演唱,可爱至极。在《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虎年虎虎生威》中,在众羊(含老虎、兔子、狼)们都因掉进洞里而绝望时,美羊羊以一首《左手右手》给予大家希望、而这首清澈的歌的原声就是小沛宜。  编辑本段奥运经历  奥运之前  很难相信,这个在奥运开幕式舞台上放歌的女孩是个彻彻底底的“原生态歌手”。奥运会前,杨沛宜从未接受过任何专门声乐训练,声音没有经过任何的雕琢。   几经周折,《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终于在某唱片公司的会议室里约见到杨沛宜的爸爸杨慧松。面对媒体的他衣着正式、态度有些拘谨,讲话非常注意把握分寸。杨慧松的声音清而且亮,听到后不难理解女儿嗓音的“天生丽质”如何而来。   受喜爱音乐的父亲影响,从两岁半开始,杨沛宜就开始咿咿呀呀学唱一些歌曲和京剧,并在家里表演给父母看。   杨沛宜从小生长在一个完全理工科背景的家庭里,“培养的方向和唱歌有很大差距”,和多数的父母一样,课余时间,杨慧松让女儿参加一些奥数、美术辅导之类的培训班,“目的是培养孩子在逻辑思维上的思辨能力和艺术上的审美品质”。在杨慧松夫妇看来,唱歌纯粹就是一个兴趣。   起初,杨慧松只是偶尔听朋友们夸奖杨沛宜的声音好听,听得多了,才逐渐意识到女儿在唱歌方面还是“非常不错的”。   2008年4月,一个偶然机会,杨慧松从学校得知海淀区正在举行中小学生声乐比赛,父亲动了心,决定带女儿尝试一下。   报名之前,理工科出身的杨慧松做了这样一个统计:他在研究了历年各个省份(地区)的参赛和获奖情况后,发现《北京的金山上》这首歌的获奖率非常高。于是,他做主帮女儿报了这首歌作为参赛曲目。   不料,一向很有主见的杨沛宜却相当“不买账”,她为自己挑选了另外一首藏族民歌——《妈妈格桑拉》。  起初,杨慧松并不很赞同,但女儿急得哭了,她苦苦恳求父母同意自己的选择。最终,7岁的女孩用眼泪和歌声证明了这首歌更加适合自己。比赛结果,杨沛宜拿到了海淀区一年级组的一等奖,尽管当时得一等奖有十几个孩子,但女儿首次比赛就拔得头筹还是让杨慧松激动了好一阵。   在爸爸看来,杨沛宜有一种超越年龄的稳重,话不多,做事有主见,凡事喜欢思考。据杨慧松回忆,一次到电视台录节目,杨沛宜在后台见到了最喜欢的央视主持人“月亮姐姐”,别的小朋友都冲上去要签名,只有她“稳如泰山”,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杨沛宜的唱歌天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认证”,随之陆续有了一些唱歌方面的活动。包括去年5月时,她和五六个小伙伴一起被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录制了一盘幼儿英文歌曲。   临近奥运倒计时100天时,杨沛宜还曾经参加过一场大型纪念表演活动的排练,原定在活动中,包括她在内的30名小学生将与周华健合唱《我是明星》,却在演出当天得到通知活动取消。   这些就是在奥运会之前,一年级学生杨沛宜所有的演艺经历。   “A角杨沛宜”的演艺之路   奥运会开幕式上,一首童声版的《歌唱祖国》,使人们记住了这个如歌声般纯净的“幕后天使”——7岁女孩杨沛宜,也从此彻底改变了这个“平凡”女孩的生活轨迹。   奥运会后,原本平凡的杨沛宜在一夜之间成了学校的“小名人”,在北京大学附属小学新学期的全校开学典礼上,杨沛宜站在台上再一次唱起《歌唱祖国》,校长激动地将女孩高高抱起……   平时,学校里总有高年级的同学对她指指点点,中午吃饭时不少人围着女孩看:“这个就是杨沛宜。”搞得小姑娘很不开心,回家抱怨了好几次:“他们影响我吃午饭了!”   各种名誉邀约也席卷而来。在去年底《新周刊》的“新锐榜”中,杨沛宜被评为“2008年度最美的声音”,7岁小女孩怯生生地走上台发表获奖感言。今年,杨沛宜还开  始承担一些社会工作,比如随老师赴四川慰问灾区小朋友,担任一些社会活动的嘉宾、大使等等……   杨沛宜父母的担子也因此重了不少。爸爸杨慧松说,这一年间父母已为杨沛宜推掉了所有的影视剧方面的邀请,以及与学 冲突的唱歌表演。   除了陪同杨沛宜参加各种活动之外,他们还不得不忙中偷闲,定期到网上了解与女儿相关的动态。但对于网络上的支持或异议,父亲都一概不让孩子接触,“网上的东西太复杂,还是想让她过普通小孩的生活”。   此类繁杂的生活都是奥运会前,小沛宜不曾接触过的。如今时隔一年,这个8岁的女孩仍不适应成为大众的焦点。   “不应该忽略她的存在”   杨沛宜的爆然成名,与去年那个万众瞩目盛会背后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有关。   那个时候,除了最亲近的朋友,没人知道杨沛宜也是这场盛宴的主角之一。   在开幕式第二天举行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之中国元素”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总导演张艺谋意味深长地说:最令人感动的是那个小女孩演唱的《歌唱祖国》。——导演没有解开这个谜,而公众眼中那个小女孩就是“林妙可”。 还没有来得及经历成长,却不得不开始接受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   父亲杨慧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沛宜从未说过不高兴,只是在电视里采访那些小演员时,她会突然蹦出来一句:这里本应该也有我的。”但他透露,其实在8日的当晚,当《歌唱祖国》表演结束,几乎所有记者都把采访、合影的焦点移到林妙可的身上时,7岁的孩子的确在陪伴她的老师面前哭了。   在父亲看来,最初选择什么样的表现形式是导演的设计。但奥运会之后,在公共场合忽略幕后杨沛宜的存在,则是“不应该的事情”。   直到8月12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音乐总监陈其钢在接受采访时,主动捅破了这个秘密——《歌唱祖国》环节,是林妙可幕前表演,杨沛宜幕后献声。 陈其钢的“正名”,也打破了7岁女孩的平静生活。 公众转而狂批林妙可的同时,也给予了“弱势地位”的杨沛宜以巨大的“声援”。 网上迅即形成杨沛宜的粉丝团——“薏米”。在百度贴吧里、在后援会的网站里,支持杨沛宜的声势渐高。   “原生态”歌手   很难相信,这个在奥运开幕式舞台上放歌的女孩是个彻彻底底的“原生态歌手”。奥运会前,杨沛宜从未接受过任何专门声乐训练,声音没有经过任何的雕琢。几经周折,《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终于在某唱片公司的会议室里约见到杨沛宜的爸爸杨慧松。面对媒体的他衣着正式、态度有些拘谨,讲话非常注意把握分寸。杨慧松的声音清而且亮,听到后不难理解女儿嗓音的“天生丽质”如何而来。 杨沛宜  受喜爱音乐的父亲影响,从两岁半开始,杨沛宜就开始咿咿呀呀学唱一些歌曲和京剧,并在家里表演给父母看。   杨沛宜从杨沛宜从小生长在一个完全理工科背景的家庭里“培养的方向和唱歌有很大差距”,和多数的父母一样,课余时间,杨慧松让女儿参加一些奥数、美术辅导之类的培训班,“目的是培养孩子在逻辑思维上的思辨能力和艺术上的审美品质”。在杨慧松夫妇看来,唱歌纯粹就是一个兴趣。   起初,杨慧松只是偶尔听朋友们夸奖杨沛宜的声音好听,听得多了,才逐渐意识到女儿在唱歌方面还是“不错的”。   2008年4月,一个偶然机会,杨慧松从学校得知海淀区正在举行中小学生声乐比赛,父亲动了心,决定带女儿尝试一下。   报名之前,理工科出身的杨慧松做了这样一个统计:他在研究了历年各个省份(地区)的参赛和获奖情况后,发现《北京的金山上》这首歌的获奖率非常高。于是,他做主帮女儿报了这首歌作为参赛曲目。不料,一向很有主见的杨沛宜却相当“不买账”,她为自己挑选了另外一首藏族民歌——《妈妈格桑拉》。起初,杨慧松并不很赞同,但女儿急得哭了,她苦苦恳求父母同意自己的选择。最终,7岁的女孩用眼泪和歌声证明了这首歌更加适合自己。比赛结果,杨沛宜拿到了海淀区一年级组的一等奖,尽管当时得一等奖有十几个孩子,但女儿首次比赛就拔得头筹还是让杨慧松激动了好一阵。   在爸爸看来,杨沛宜有一种超越年龄的稳重,话不多,做事有主见,凡事喜欢思考。据杨慧松回忆,一次到电视台录节目,杨沛宜在后台见到了最喜欢的电视主持人“月亮姐姐”,别的小朋友都冲上去要签名,只有她“稳如泰山”,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杨沛宜的唱歌天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认证”,随之陆续有了一些唱歌方面的活动。包括去年5月时,她和五六个小伙伴一起被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录制了一盘幼儿英文歌曲。   临近奥运倒计时100天时,杨沛宜还曾经参加过一场大型纪念表演活动的排练,原定在活动中,包括她在内的30名小学生将与周华健合唱《我是明星》,却在演出当天得到通知活动取消。   这些就是在奥运会之前,一年级学生杨沛宜所有的演艺经历。   “幕后天使”的诞生   与林妙可入围的方式不同,杨沛宜走的是教育系统逐级选拔推荐的路径。   杨沛宜所在的北大附小老师王丽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道,参加周华健合唱排练之后不久,两位奥组委负责开幕式的工作人员来到北大附小挑选小演员,有几个孩子被挑中进行面试,杨沛宜也是其中之一,并参加了录音试唱。   6月初,杨慧松接到女儿的面试通知。“当时以为是去做志愿者,或是和小朋友一起合唱。”那时鸟巢的门票都已经售完了。父亲觉得:“有机会在开闭幕式时进去鸟巢,就很幸运了。”   当时杨沛宜刚入少先队队不久,那天她还特意系了红领巾,上穿白衬衫,下穿小裙子去参加了自己人 生的第一次正式面试。“陪女儿前往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参加测试的就有十几个孩子,所以并没有抱很大希望。”杨慧松回忆。   7月9日,杨慧松接到了奥组委音乐工作室的试音通知,尽管不清楚参与的具体形式和曲目,但杨慧松一家开始兴奋起来。 到了试声现场,“就明确了要唱《歌唱祖国》”,而杨沛宜从未听过这首歌,更别说唱了。 尽管在现场,杨慧松和专门负责这首歌重新编曲和配乐的作曲家吴军不断开导,当天杨沛宜竟然还是一个字 幕后天使  也没唱出来。杨慧松明白,“沛宜是一个非常谨慎、稳重的小孩,她自己觉得没把握的事情从来不会轻易尝试的。”任凭大人们怎么引导,杨沛宜就是不开口。直到晚上10点多,父女俩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   吴军要求第二天下午5点再去试声,并且放下话来:“如果你明天还是唱不出来的话,那就算了吧。”剩下不到20小时,杨慧松当天晚上回到家后又辅导了小沛宜1个半小时,并要求她第二天上午自己跟着教学小样(这是另外一个12岁小姑娘唱录的,因为年龄比要求的偏大最终没有被选中),自己继续练 。   第二天再到录音棚,杨沛宜居然已能够完整唱下整首歌。第一遍唱完,吴军就说“ok,可以录小样了”——杨沛宜天生音准非常好,一旦学会就不太会出现走音等问题。   7月16日,杨沛宜到鸟巢参加第一次带妆彩排。夫妻俩将女儿送到体育场门口,杨慧松清楚地记得,当“夜空中一片礼花过后”,他听到从鸟巢里传来女儿甜美的声音。“当时心里感觉非常自豪。”父亲兴奋地回忆。   对于杨沛宜的声音,开幕式音乐总监陈其钢毫不避讳赞赏之情。奥运之后,陈其钢还把小姑娘的声音放在了自己制作的《我和你》珍藏版中。   7月末,按照要求,杨沛宜再次录制了小样,这就是奥运会上使用的定稿。进入8月,杨沛宜没有再进鸟巢参加过彩排。   " 当时我们就知道是这种形式了,也清楚沛宜是B角”,杨慧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知道自己登台的机会很小,沛宜最初确实有些不高兴。”   陈其钢在事后这样解释选择“双簧”的原因,“这样的选择主要是为国家考虑,毕竟是代表国家出镜的孩子。我们选择的标准是七八岁的孩子,当时有4个小孩合乎标准,其中就有林妙可和杨沛宜。从形象和感觉来看,林妙可是最适合的人选,但我们带着她们去中央广播电台录完音后,发现她声音的高度、宽度都不太合适。而杨沛宜的声音是我们认为最出色的。但最后我们确定让杨沛宜来唱,林妙可出镜”。   尽管心情复杂,但8月8日晚,杨家夫妻俩还是守在电视前见证了这个难忘的时刻。   开幕式后,杨慧松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演出节目单,看到上面赫然写着“A角杨沛宜”,他心里有了一些慰藉,“这对孩子是个基本的承认,够了”。   如今,杨沛宜还是像以前一样正常在学校学 ,只是每天放学后她会主动拿起心爱的小提琴练 ,做自己喜欢的与音乐相关的事情。   奥运会后,许多机构和独立音乐制作人都和杨慧松取得过联系,邀请杨沛宜加盟。今年5月,杨沛宜已加盟某唱片公司,正式开始涉足音乐的演艺之路…… ★  别忽略她  杨沛宜的一夜成名,与去年那个万众瞩目盛会背后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有关。  那个时候,除了最亲近的朋友,没人知道杨沛宜也是这场盛宴的主角之一。   在开幕式第二天举行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之中国元素”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总导演张艺谋意味深长地说:最令人感动的是那个小女孩演唱的《歌唱祖国》。——导演没有解开这个谜,而公众眼中那个小女孩就是“林妙可”。   还没有来得及经历成长,却不得不开始接受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   父亲杨慧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沛宜从未说过不高兴,只是在电视里采访那些小演员时,她会突然蹦出来一句:这里本应该也有我的。”但他透露,其实在8日的当晚,当《歌唱祖国》表演结束,几乎所有记者都把采访、合影的焦点移到林妙可的身上时,7岁的孩子的确在陪伴她的老师面前哭了。   在父亲看来,最初选择什么样的表现形式是导演的设计。但奥运会之后,在公共场合忽略幕后杨沛宜的存在,则是“不应该的事情”。   直到8月12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音乐总监陈其钢在接受采访时,主动捅破了这个秘密——《歌唱祖国》环节,是林妙可幕前表演,杨沛宜幕后献声。   陈其钢的“正名”,也打破了7岁女孩的平静生活。  解说奥运  在2008年8月8日晚举行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一曲《歌唱祖国》震撼了数十亿观众的心,舞台上的红衣小姑娘给大家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其实这甜美、可人的天籁之音来自另外一位幕后小英雄——来自北大附小当时年仅7岁的杨沛宜小朋友。正是位小朋友的美妙动人的歌声让40亿观众得以享受这场视听盛宴,点缀了华美绝伦的北京奥运开幕式。   画面中的9岁女孩林妙可瞬间为世界所知。另一位声音主角,7岁的杨沛宜,在奥运会开幕式之后成为又一个焦点。   网上迅即形成杨沛宜的粉丝团——“薏米”。在贴吧里、在后援会的网站里,支持杨沛宜的声势渐高。  总体概括  奥运会开幕式上,一首童声版的《歌唱祖国》,使人们记住了这个如歌声般纯净的“幕后天使”——7岁女孩杨沛宜,也从此彻底改变了这个“平凡”女孩的生活轨迹。     奥运会后,原本平凡的杨沛宜在一夜之间成了学校的“小名人”,在北京大学附属小学新学期的全校开学典礼上,杨沛宜站在台上再一次唱起《歌唱祖国》,校长激动地将女孩高高抱起……   平时,学校里总有高年级的同学对她指指点点,中午吃饭时不少人围着女孩看:“这个就是杨沛宜。”搞得小姑娘很不开心,回家抱怨了好几次:“他们影响我吃午饭了!”   各种名誉邀约也席卷而来。在去年底《新周刊》的“新锐榜”中,杨沛宜被评为“2008年度最美的声音”,7岁小女孩怯生生地走上台发表获奖感言。今年,杨沛宜还开始承担一些社会工作,比如随老师赴四川慰问灾区小朋友,担任一些社会活动的嘉宾、大使等等……   杨沛宜父母的担子也因此重了不少。爸爸杨慧松说,这一年间父母已为杨沛宜推掉了所有的影视剧方面的邀请以及与学 冲突的唱歌表演。   除了陪同杨沛宜参加各种活动之外,他们还不得不忙中偷闲,定期到网上了解与女儿相关的动态。但对于网络上的支持或异议,父亲都一概不让孩子接触,“网上的东西太复杂,还是想让她过普通小孩的生活”。   此类繁杂的生活都是奥运会前,小沛宜不曾接触过的。如今时隔两年,这个10岁的女孩仍不适应成为大众的焦点。  编辑本段杨沛宜被《新周刊》评为“2008最美声音”  2008中国娇子新锐榜在成都举行了盛大的颁奖典礼。奥运会开幕式《歌唱祖国》的演唱者杨沛宜现场演唱并获得“2008年最美的声音”。颁奖典礼上,她再度演唱《歌唱祖国》,小姑娘天真可爱,歌声清 杨沛宜被《新周刊》评为“2008最美声音”  澈依然。   最动情杨沛宜获“最美的声音”:颁奖典礼一开始,一阵天籁般的童声就从会场传来,一个留着娃娃头的可爱小姑娘唱着《歌唱祖国》登上了舞台。她就是奥运会开幕式那首《歌唱祖国》的演唱者杨沛宜。杨沛宜在这次中国娇子新锐榜中获得了“2008年最美的声音”,巴蜀鬼才魏明伦成为了她的颁奖嘉宾,著名学者于丹对她进行了短暂采访和互动。  懂了吗? 如果不是,那杨宜沛又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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